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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【学习之窗】物业服务,要原则还是要灵活?

    2016-08-31 来源:民兴物业 点击:2753次    字体大小:

     

    “对不起,这是我们的规定。对您的要求我无能为力。”
    相信每个听到这样回答的客人,一定会产生强烈的不满。由此,产生了一个服务管理问题:当服务人员面对超出或违反规定的服务要求时,应该如何处理?
    这里我总结了一条标准:在不违反服务管理原则的前提下,尽可能满足客人的服务需求。
    讲一个小故事。
    一天早晨,23楼法国某公司的一位员工打来电话:“为什么到现在还没有服务人员给我送开水?这就是你们的服务水平吗?”
    在这家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约定中,送开水属于特约服务项目,没有预约此项服务的业主或客户,物业服务方是不提供送免费开水服务的。法国该公司的这位员工刚来北京不久,不了解其中的原因。
    当物业服务人员拒绝对方的要求,同时把特约服务的规定向对方解释之后,对方仍然坚持自己的要求,同时非常不礼貌地继续用法语宣泄着……
    其实,面对这件事的恰当处理方式非常简单。
    首先,你应该在不影响其他既定服务工作安排的情况下,把开水第一时间送到客户单元,同时递上物业公司特约服务项目资料,然后礼貌地告诉对方:“对不起,让您久等了。送开水属于特约服务项目,这是业主公约中约定的。今天我们给您提供的是免费服务,如果今后您有此需求,请随时通知我,我会到您的办公室替您办理相关手续。再一次向您的等候表示歉意。”
    我相信,如果对方听到这样一番话,就不会发生上述的一幕。
    而发生在同一大厦内的另一件类似的事,处理方法不同,结果恰好相反。
    在一个大雨天,有两位走出大厦的外籍人士要求保安代叫出租车。大厦同样没有提供这项免费服务,此外,为了外围秩序维护,也不允许出租车在大厦公共区域内停车候客。
    这时,保安领班正好巡检路过。他安排工作人员引领客人到商务中心稍作休息,自己立刻穿上雨衣出去叫车。
    雨天叫车很难,过程中他一直用对讲机与现场工作人员保持联系,并通过现场工作人员向客人通报情况。
    当他带着出租车在大雨中回到大厦门口时,客人非常满意。
    此后,大厦物业服务管理规定中多了一项新的服务:代叫出租车。
    服务行业中有这样一句话:Perception is Reality。感觉就是事实。在服务的提供过程中,让客户满意是第一目标。一旦因为一个不经意的小疏忽,让客户对服务品质产生糟糕感受,即使今后你用了再多的补偿手段都是难以扭转与平复的。
    服务是一门讲求技巧的艺术,如果你坚持相关的管理规定,用冰冷、生硬的方式与服务对象直接碰撞,这种做法不仅会带来一种难以弥补的直接服务损失,更是一种最愚蠢,同时也不可能达到预期效果的失败服务方式。(本文摘自《物业管理资讯》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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